■作案手段
在费用报销单经街道办事处领导审批签字后,通过私自添加、涂改报销单上大小写金额、报账内容等方式多报费用;
以水、电费等小额的假报销单给领导审批后,涂改为其他费用支出报销,然后从本单位的备用金中提取现金;
以虚开支票的方式转账到其他公司套现,将多报销所得现金据为己有并用于购买住房、基金等个人投资和消费。
(记者/孙颖)原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报账员张丽萍,在2003年10月到2007年7月任职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报账员期间,以篡改会计凭证等手段骗取国家公款888.6万余元。昨日,该女报账员被控贪污罪在深圳
中院过堂。她表示:“若早点审计,我就不会越陷越深”。据了解,这是福田区建区以来最大的刑事贪污案件。
涂改报销单据贪污近900万
今年38岁的张丽萍是广东紫金县人,中共党员。昨日10时,留着短发、身材消瘦的张丽萍出现在法庭上,她称有次她拿着涂写过的单去区里核算中心报销,问会计能不能报销,对方说只要领导签字了就可以,不会核对买的东西数额是不是合理。改了几次几百元的发票没有人发现、过问,她便一发不可收拾,胆子越来越大,开始频繁作案,作案的数额连她自己也记不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