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答复,我是不满意的!”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提案建议应变现行“政府—公司(法人)—驾驶者(自然人)”的管理模式为“政府—驾驶者(自然人)”的管理模式,减少中间管理环节,以降低驾驶者的经营成本与费用(详见本报9月4日A20版)。昨日,已经收到提案答复的孟浩表示,他对承办部门办理提案的方式和提案答复本身都很不满意,并已经向提案承办部门提交表示不满意的意见书。而记者采访出租车司机时发现,司机无一不“举双手赞成”取消出租车管理公司这个中间环节。
广州市政协委员孟浩于7月23日收到广州市交委寄来的提案答复征求意见稿。他立即给广州市交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打电话:“既然是征求意见,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与你们面对面商量。可是,他们并没有跟我进行更进一步的沟通,就把正式答复给了我。”孟浩说,“可见,起先的答复征求意见稿徒有形式。”
孟浩还认为,他提交的提案附了法律意见书,但在提案答复中,没有附法律意见书。答复只是从交委的立场进行了“辩护”。
焦点:
出租车公司有无必要存在
孟浩说:“交委的答复缺乏改善出租车管理的诚意。”他认为,提案答复用大量的篇幅来说明广州市的出租车经营模式如何符合政府规定和行业实际。只是最后一点,含糊地表示广州市计划将《广州市市区出租小客车管理办法》由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并列入市人大今年的正式立法项目。“对我提出的建‘政府—驾驶者’管理模式的建议并未做任何明确的回应。”孟浩说,“当然,也就是拒绝了我的建议。”
“为什么相关部门认为符合行业实际的出租车经营管理模式却让广大出租车司机叫苦连天呢?”孟浩说,以广竣公司为例,每一辆车每个月要交10800元左右的管理费给出租车公司,这样司机只要一睁眼,不管身体如何,就必须要出车,否则,每一天300多元的管理费得自己倒贴。而且,公司规定,每辆车凌晨2时到天亮都必须开回公司,那又得交纳停车费和管理费。“这各种各样的费用,最终只有转驾到消费者的头上。”
孟浩说,相反,出租车公司不用花钱,就可以坐享其利。比如买保险,一般来说,如果一个车主一年没出事故,保险公司会有奖励,在第二年降低保费,而出租车公司是统一办理保险的,他们经常可以拿到折扣,但分摊到每个出租车司机头上时,却收取最高标准的保费,其中的差额成了公司所得。
他认为,如果政府某个部门直接管理出租车行业,取消出租车公司这个中间环节,不仅让出租车司机少了一层“盘剥”,而且有利于保障国家税费。
出租车司机:
管理费远远超过收入
日前,多名接受记者采访的出租车司机都表示“举双手赞成”减去出租车公司这个环节。白云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吴伟华(化名)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上白班为例,他每天的“毛收入”是400元多元,必须上交公司170元,再除去气费110元左右,他每上一个白班的纯收入只有120元~140元。“还不包括维修和交罚单等费用,”他说,“有时生意差,我一天的纯收入只有80元不到。”他认为,公司的管理费太多,“其实,公司起的作用并不大。相反,每个星期的两次回去签到至少会耽误半小时以上。”
他说,强烈建议减少公司这个环节,“我宁愿把钱交给政府,由政府来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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