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章广告牌面积达300多平方米。
昨日,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拆除一处300多平方米的广告牌,行动出动城管执法人员30多人,清拆施工人员50多人。
据执法人员介绍,广州市名商置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10日在广园西路222号14层楼顶东侧,自行设计、自行施工设置一构筑物,钢架结构,面积331.5平方米,拟作户外广告牌使用。由于该公司没有办理报批手续,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正在施工的钢架结构,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构成违法建设。
市城管直属一大队于2008年8月20日向当事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2008年8月20日24时前自行拆除自行设置的违法构筑物。但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拆除,于是城管部门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第六条,于昨日15时对广州市名商置业有限公司在广园西路222号14层楼顶东侧,自行设计自行施工设置的违法构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恢复原状,整个清拆过程进展顺利。(记者全杰 通讯员朱有添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