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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8-5-13 16:48 作者: 网络转载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查看: 27次
原来,李先生原单位任职三年多时间,在今年2月初向公司提出辞职。单位准许其辞职,并将工资全部发放。今年4月中旬,李先生找到了另一份工作,现在的公司要求小李递交原单位的离职证明,但当其找到原单位后,该单位却拒绝给其开具此证明。 眼看着新的工作就要泡汤,李先生想问,单位是否必须向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花都信息港-社区门户mQ3K"YU(`^)l`{}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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