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至10月,区地税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08年税收专项检查,重点为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税务代理行业、大型餐饮业、大型企业集团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等。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2006年至2007年税款缴纳情况,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据介绍,今年专项检查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集中整改四个阶段进行。目前正是企业的自查阶段,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的自查期限从原来的4月30日延长至5月31日。
本着优化纳税服务和“辅导在前、检查在后”的原则,区地税局从3月份起通过专门组织房地产行业税收座谈会、新企业所得税法宣讲会、税务代理中介机构税收政策宣讲会、派发宣传资料与深入企业辅导等形式,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各种行业税收政策,提高对税收法规的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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