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5名劳务工已有411人领取补偿金,厂方称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
●“我们听从省总工会的建议……我们已合法、及时地履行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玖龙纸业工会人士
●玖龙此举是“出尔反尔的行为”。
———香港SACOM组织
●我人在北京,对此事并不知情,在还没了解事情真相之前暂时不作回应。
——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
(记者 吴哲)刚沉寂了一段时间的东莞玖龙纸业再次陷入舆论的漩涡。有消息称,玖龙纸业于16日张贴公告,宣布炒掉全厂所有劳务派遣工,并向有关员工派发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劳务派遣工的补偿金。昨日,玖龙纸业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情况,但他表示,他们是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做的,符合法律规定。“技术革新致岗位大减”
在玖龙纸业公开发表的关于解除外包劳务用工事项的说明中称,2007年12月,玖龙纸业就用工事项分别与红海公司、南方公司签订了劳务外包协议,协议于2008年3月开始履行。“因技术升级革新,玖龙纸业对原料部部分岗位的需求大幅缩减。通过与红海、南方两家公司协商,各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劳务外包协议。”
说明中称,综合两家劳务公司的需求,玖龙纸业根据相关资料,按照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了对涉及的415名劳务用工的经济补偿等费用。截至6月17日,上述415人已有411人与红海、南方两家劳务公司达成协议,并已依法领取相关经济补偿金,后续的员工转移安置工作已在有序进行。劳务公司也正在积极对签约劳务工提供新的工作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