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卜瑜 通讯员黄云伍)记者昨日从广东韶关市政府获悉,该市正式颁布实施了《韶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韶关市政府还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据悉,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韶关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地政府主要领导人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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