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县前,花县北部群山(总称花山)为番禺、清远、从化、南海等县错壤之地,历来为“贼党”之薮。清朝为巩固其统治,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析南海、番禺两县 部分区域置县,因地处花山,定名“花县”,属广州府。民国时期,花县先后归粤海道、 广东省政府、省第一行政督察区管辖。建国后先后隶属江北专区、珠江专区、粤北行政 区、佛山专区。1958年冬,花县与广州市郊区部分公社合并,改名广北县。次年,郊 区公社划回,复名花县。1960年4月划为广州市属县。1993年6月18日,经国务院批 准撤销花县,设立花都市,由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代管。2000年5月21日又经国家批准撤市设区,成为广州市花都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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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具有浓厚的人文历史气息,这里有众多名胜古迹,如:圆玄道观、盘古王庙、资政大夫祠、洪秀全纪念馆等,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无不在讲述着美丽的传说,是旅游者的胜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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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历史文化
字号: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7-5-09 16:24 作者: 网络转载 来源: 花都区信息中心 查看: 10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