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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粉里漂苍蝇 中国大酒店判赔消费者83港元

    在五星级大酒店用餐吃出了一只苍蝇,为了找酒店讨个说法,港商刘先生延误了返港,一气之下将中国大酒店告上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酒店的违约行为致使刘先生延误了行程,遂于日前判决中国大酒店赔偿刘先生损失的汽车票价83港元。

    据刘先生投诉,2006年8月8日下午6时,他准备返港候车时在中国大酒店用餐。餐后准备结账时,刘先生突然发现一碗牛肉汤河粉中漂浮着一只苍蝇。刘先生一阵恶心,立即找来了酒店的工作人员,并用手机拍下了照片。由于对处理方法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僵持了2个钟头,导致刘先生延误了回香港的汽车。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赶到香港时,客人早已离开,生意没有谈成,当晚还出现了拉肚子的情况。8月22日,刘先生一纸诉状将中国大酒店告上了越秀区法院,要求酒店赔偿至香港的来回汽车票166港元、误工费1000元、医药费300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并书面赔礼道歉。

    中国大酒店在法庭上表示,从烹饪到上桌过程中,双方均未发现食物中有不洁物。虽然事发后他们免收了刘先生点的牛肉汤河粉及服务费共计45.6元,但这是服务行业处理争议的通常做法,并不意味着酒店承认刘先生所说的“河粉中有苍蝇”是事实。酒店要求法院驳回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越秀法院一审认为,因酒店的违约行为导致客人损失的交通费应由酒店承担,但刘先生只提供了事发当日单程的车票,故法院仅认定单程交通费损失83元港元。刘先生的其它要求如误工费、医药费因为没有提供相关的单据,法院没有支持。由于刘先生选择了告酒店违约而不是侵权,故其要求酒店书面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一审判决,中国大酒店赔偿刘先生因误点产生的交通费83港元。

    对于这一结果,原被告双方同时提出上诉,日前,广州市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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