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该院近日推出新举措,通过在立案时向当事人派发的“廉政监督卡”,跟踪诉讼全过程,中院纪检部门将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一一核实、通报、处理。
记者获悉,6月27日,市中院颁布了《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实施规则(试行)》,并已于近日开始正式实施。据介绍,该规则明确规定各业务部门从立案开始,就必须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不能漏发少发,并对此卡实行全程跟踪直至案结。
为便于当事人投放监督卡及时反馈意见,市中院已同时在立案大厅设置了回收箱,并随卡告知当事人还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该院纪检监察部门。所有发出的监督卡,将由该院纪检监察部门指定专人收集统计,对反映的问题负责调查核实、通报、处理。
据介绍,实行这项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收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对审判、执行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廉洁、工作作风不端正的问题加强监督,提高案件审判、执行的透明度,促进法官在办案中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的自觉性,从而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目标得以实现。(珠江晚报 记者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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