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五十多岁的流浪女在捡垃圾时捡到一把枪支,之后私自藏起来。枪支被依法缴获后,该女子也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检方提起公诉。
余某(文盲)从河南流浪到到深圳,以捡垃圾维持生计。今年夏天的一天,余某在深圳观澜一家商场附近捡垃圾时,突然发现一支猎枪。余某以为自己捡到了宝贝,迅速将枪支藏匿起来。数天后余某的朋友王某(在逃)将该猎枪拿走,并私藏于自己的出租屋内。不久,公安民警在执行清查任务中,从该出租屋查获该枪支,之后根据线索将余某抓获。
案情虽然简单,结果使人深思。办理此案的深圳宝安检方指出,按照《刑法》的规定,枪支弹药不能私藏,非法持有即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无论是捡到的还是购买的枪支弹药,都必须无条件上缴公安机关。否则可能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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