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07年广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613元,其中工资性收入为5391元,占比62.61%;家庭经营收入为1985元,占比23.06%;而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则分别指占比10.85%、3.48%。2007年,广州市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分别增长了15.2%、11.4%,但财政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则分别下降5.5%和10.7%。
据专家介绍,打工就业是广州市农民工资性收入的最主要渠道。虽然工资性收入已经占据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2.61%,但与江浙地区和广东省内一些先进城市普遍超过80%的情况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在广州市,"企业招工难"和"农民就业难"并存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对此, 广州市政协建议,要加快发展农业第二、第三产业,尤其要通过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和中心镇建设,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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