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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防雷隐患专项整治年”活动

        3月7日,记者从区在用防雷装置年度检测工作会议获悉,从2008年起我区全面推行在用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主动申报制度。今年我区开展“防雷隐患专项整治年”活动,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规范管理工作。副区长秦刚,市防雷减灾办公室、区气象局有关领导,以及区机关事业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厂矿企业等单位、企业的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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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防雷装置检测实行主动申报制度,必须每年检测一次,凡油库、气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必须每半年检测一次。检测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拒绝当地防雷减灾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或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区气象局将依法处理。今年要实现95%以上的社区、企事业单位设立防雷安全管理员、气象灾害信息员,负责做好本镇(街)、本单位的防雷知识宣传、防雷装置统计等工作。花都信息港-社区门户-K/ANs;s.h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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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刚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做好防雷安全管理员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广大市民和企业关于防雷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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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防雷 气象灾害 事业单位 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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