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的律师和专家认为,许霆案或推动立法。图为许霆庭审时的资料图片。
华南理工大学徐松林教授。
昨日上午,广东省律师协会在广州召开网络计算机刑事犯罪研讨会,对许霆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探讨。据介绍,此次研讨会邀请了省内十余名在刑法、民商法,尤其是在电子商务方面颇有研究的律师、专家参加。记者昨日列席研讨会发现,在研讨会上,除两人认为许霆构成犯罪外,有八成以上的与会人员认为许霆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无罪派从柜员机是否为金融机构、许霆行为是否秘密窃取两方面进行了论证,更对许霆行为实为民法上的合同行为予以阐述。据悉,昨日有数名律师自费从陕西、浙江等地赶来研讨。
应鉴定柜员机
在昨日的研讨会上,许霆的辩护律师之一杨振平首先简要介绍了该案的情况。他表示,由于自己意外受伤,准备时间太匆忙,以至于没有时间去会见许霆,“这对我们来说是个不小的经验教训。”
他认为,现行刑法是建立在传统概念上的,对新出现事物柜员机并没有相应规定,因此许霆的行为不应用现行刑法规定来类推适用。同时许霆的取款行为是在银行监控下进行,其真实身份也得到柜员机中心的验证,因此认为许霆的行为是取款行为而非盗窃。盗窃是单方侵犯,而在本案中,许霆取款柜员机付款,显然是达成了双方互动一应一和,经过了同意的“盗窃”,并非真盗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