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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食用塑料制品须有许可证

        自今年1月1日起,包括聚乙烯自粘保鲜膜等在内的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简称“QS”)方可生产。为此,区质监局向辖区内相关企业下发通知,并于近日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生产企业8家,立案查处2宗。花都信息港-社区门户 R.N~ f-pK


be6K6f/r-~;kCd        检查发现,区内相关企业总体情况良好,但有2家未获证企业在收到区质监部门的监管告知书后,仍继续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膜等产品。对此,区质监局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并对违法生产的食品用塑料包装膜、原材料予以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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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s.I2q#[Id6}        食品包装、容器和工具等产品对食品安全影响重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企业必须获得获得“QS”认证后,方可生产聚乙烯自粘保鲜膜、食品用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三大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共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未获证的生产企业,不得生产上述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QS”认证的产品。今后,消费者选购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时,也应多一个心眼,认准标有“QS”标志的产品才购买。区质监局将会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花都信息港-社区门户?t{2e^&f



TAG: 保鲜膜 塑料制品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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