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信息港三月十一日(记者 官同良)“我们可以和张茵辩论,去她的企业调研,测算她的用工成本提高了多少?甚至可以在电视台公开PK,在报纸开专栏讨论!把事实辩得清清楚楚!”
三月十日下午,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在新闻发布会上,以劳动者代言人的身份驳斥部分资方代表对《劳动合同法》的责难,直言资方只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看待法律。
在此之前,全国政协委员、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曾在京表示:签订无限期合同不但对企业而言,非常难操作,而且对劳方也不是件好事。在市场经济时代,这种大锅饭的劳动条例是要不得的,建议取消“签订无限期合同”一项,完善《劳动合同法》。
一场高级别的官商大PK似乎就在眼前。
我们姑且不讨论PK大战胜负谁属,亦不讨论论战之主题内容孰是孰非,单就事件来看,事件的影响和意义将远远大于事件本身及其结果。
正如孔祥鸿说的一样,“一部法律出台,一年之内不能有任何修改,它的刚性决定不可能豁免某个人或某个企业!”法律从来都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其尊严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在中国,最广大的工人阶级就是统治阶级,不维护他们的权益,我们的法律还能称之为法律吗?法律受到责难之时,工会大义维护法律尊严,值得称道!此其一。
其二,改革30年来,我国劳动关系实现了转型发展,劳动关系形态和调整劳动关系的模式也正在从以往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尽管工人阶级的范围发生了变化,但是工会依然是真真正正的劳方代表,为劳动者说话,捍卫劳动者权益。一个省的工会副主席,针对个别企业家对劳动法条款的不满,而指名道姓,愿意代表劳动者与之理论。实属难得!先河一开,对推动劳资合作共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将有重大意义。
第三,多少年来,在大众看来,政府部门就是权力部门、象征着权威、象征着不可侵犯,因此大众对其政策措施也少有异议,或说不敢异议。作为新中国的人大代表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几十年发展进步的结果,中国民主制度的发展举世瞩目。个别人对国家的政策、对法律的异议或不满,并没有错,其言论自由亦受法律保护。但是此次官商论战的意义不止于此,而在于,作为“权威部门”的省总工会自己主动站出来了,并表示要与异议者个人摆事实、讲道理。这既是我们的工会部门对政策法律的高度认同,亦是对推动政治透明和维护工人权益的最好诠释。
事件或许还会再有下文,其意义或许也远不止以上几条拙见!但是,就目前来说,我们该为官商PK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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