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广州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综治委关于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部署,开展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2004年整治的19个治安重点地区刑事立案同比平均下降8.5%,2005年整治的26个地区平均下降5.9%,2006年整治的17个地区平均下降14.1%。治安重点地区的整治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社会治安的好转。
老百姓过去熟悉的广州流花、凤阳、棠景等17个治安老大难地区,构成了广州市曾经的“犯罪弧形带”。对于这些市民口口相传甚至闻之色变的“治安黑点”,广州综治部门采取积极直面的姿态,以铁腕严打开创了综治新局面。
记者陈翔、王鹤、刘旦 通讯员陈毅恩、罗裕秋、陈泽荣、姚俊南、天讯
“十剑镇流花”
一季度62天零发案
回首近年来广州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历程,最经典、最气势磅礴的一页,莫过于大治流花地区。以广州火车站为核心的流花地区,历来案件多发,治安形势复杂。虽然各级部门对流花的整治从未间断过,然而流花治安仍是时好时坏。
近年来,广州综治力量推出十大招数:整合“大流花”、成立“越秀区政府流花地区旅客服务中心”、布设“天眼”、“治安网格化”、便衣警察、“零容忍”、部门联动联治、全面取缔无证经营、整顿交通秩序、整治周边环境。
“十剑镇流花”,流花火车站地区的治安开始出现了“拐点”。据越秀警方提供的数字对比,2005年,广州火车站地区刑事案件立案数比2004年下降41%,2006年比2005年再下降49%;而在刚刚过去的2007年,刑事案件比2006年又下降58%。流花火车站地区治安呈现逐年大幅下降的趋势,短短三年,流花火车站地区刑事案件从2004年以前的日均近20宗下降到目前的不足2宗,下降幅度高达87%,其中广州火车站广场多次出现“刑事零发案”,2006年共有116天,2007年为275天。2008年第一季度达到62天。
越秀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杰才告诉记者,党委政府的四大工作机制的转变决定了流花火车站地区治安整治取得突破性好转。
转变一:从“三不管”到联片式整治
2005年广州市进行区域调整,新越秀区成立,毗邻火车站的矿泉街和登峰街被划入越秀区统一管辖,新越秀区根据上述地区治安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特点,提出“大流花”概念,把矿泉、登峰两条行政街纳入流花地区治安整治区域,一起规划、一起整治,逐步构建大流花地区联片式整治的体系。越秀区不断加大对矿泉、登峰街出租屋的管理力度,引进并积极推行物业管理的模式;组织多项专项行动,有效整治该地区的黄、赌、毒活动,重拳打击街面犯罪,挤压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有效地治理了火车站的“后院”。
转变二:从单一治安整治到综合整治
过去,流花地区的问题被简单地归咎为治安混乱,在对该地区的日常管理和综合整治上,很大程度上仅靠公安一家,而流花地区城市功能高度复杂,涉及到交通、城管、路政、电信、卫生等多个部门,仅靠公安一家显然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迈入二十一世纪,随着区域管理的调整,流花地区的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逐步成为了流花地区整治的主流。现在除了公安以外,工商、城管、卫生、交通等有关部门也积极加入到整治的行列中,建立起流花地区治安环境动态互动机制,实现治安信息资源的互补和共享。对流花地区整治也不再是单一的治安整治,而是从弱化商业、整治“六乱”、卫生保洁、加强城市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等多方面全面开花,实施综合整治大大提高了整治的效能。
转变三:从“运动战”到常态化管理
过去,对流花地区的整治往往带有“运动式”的色彩,集结各方力量,进行一场狂风暴雨式的打击整治。李杰才说,要从根本上改善流花地区的治安状况,做到长治久安,除了坚持严厉打击外,更重要的是抓治安隐患的根源,从源头治起,标本兼治,并建立起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才能巩固该地区良好的治安秩序。目前,越秀警方对流花火车站地区的治安整治工作已从过去突击整治的“运动战”转为现在的常态化管理,逐步建立起治安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转变四:从打击盲点到“零容忍”
摩托车非法搭客、“野鸡车”非法营运、炒卖假票证、乱摆卖、强讨强要……这些轻微违法行为长期在流花地区存在,虽然情节轻微,数额较少,但却与旅客群众关系最为密切,造成的影响很大。
创新亮点
综治特派员蹲点
2006年6月,广州市综治委建立综治特派员派驻治安重点整治地区的制度,即从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安全部门抽调20名综合素质高的干部作为综治特派员,经集中培训后派到省、市挂牌的治安重点地区蹲点一年。综治特派员充分发挥信息员、监督员、参谋员的作用,通过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跟踪督促,检查落实,有力地促进了重点地区治安问题的解决。编制综治特派员专刊,特派员反映的重要情况,都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极大地促进了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整治指导组驻点
广州市综治委还不断创新管理制度,建立了整治指导组驻点制度。市和各区、县级市综治委均成立治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法委书记挂帅。各区、县级市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整治工作组,到治安重点地区驻点指导、参与整治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市综治委委员挂点制度,挂点委员每月了解一次挂点街镇的情况,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到挂点街镇调研,每半年至少帮助挂点街镇解决一个问题,推动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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